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定各部门《二级单位绩效考核和自主分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0-10-27 17:03:01点击:阅读量:

各单位:

根据《山西大同大学校院二级管理实施意见》精神,我校从去年开始,将部分绩效工资整体下放到各二级单位进行自主分配。从执行的情况看,取得了初步成效,发挥了一定的导向作用,但也存在绩效作用体现不充分、分配办法考虑不周全、搞大锅饭平均主义、办法未经二级教代会讨论通过等相关问题。

为了进一步完善分配办法,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导向作用,真正建立起适应各二级单位特点的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和奖励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本单位的分配方案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要在去年制订的实施办法基础上,总结借鉴有关单位的成功经验,完善制定与岗位职责、教学科研任务、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办法,经二级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作为今年本单位绩效分配的科学依据。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负有监管监督责任。

完善后的各二级单位绩效考核和自主分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请在1113日前报人事处考核科备案,完成《实施办法》备案的单位将于11月中旬进行2020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山西大同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