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8月10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做好2021年第37个教师节庆祝工作,突出展示广大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扎实行动,通过在全校范围内征集优秀教师事迹及材料,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典型。现要求各学院及单位推荐一名优秀教师,并将事迹材料于9月5日前发至邮箱:sxdtdxjsgzk@163.com 。如逾期未报,视作放弃,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教师工作科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