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职称申报人员:
根据《山西大同大学2021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评审条件》(同大党[2021]94号)文件(见附件1)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材料
1、《2021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需要通过“高校职称申报系统”填写、生成并打印。
2、论文原件。
3、专著、教材、专利原件。
4、科研项目,提供课题立项书、任务书,结题证明等。
5、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现专技职务资格证、现专技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
6、答辩材料,申报高级职称提供。答辩书1份(手写),答辩论文复印件2份(封面、目录、内容、封底)、个人工作总结2份(打印)。
7、凡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的还须提供评审(答辩)之后的新学术成果(论文、获奖、科研等)。
8、《2021年职称评审材料清单》2份。
9、《任职资格申报表》2份。
二、学院提交材料
1、《高校职称申报系统》生成的登记表、花名表一式2份(纸质和电子版)。
2、评审费(现金)。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答辩费 评审费650元/人;申报中级职务人员评审费300元/人。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要求
1、学院提交材料时间:2021年12月6日
2、个人申报材料时间:2021年12月7日
材料报送地点:人力资源工作部人才发展科。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352-7563228
202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单位和申报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上报参评材料的申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以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山西大同大学2021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评审条件》.pdf
人力资源工作部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