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学教职工职业行为规范(同大校〔2020〕75 号)
时间:2020-10-21 13:24:00点击:阅读量:

​  高校是育人的重要场所,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职能,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的重要使命。为全面贯彻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于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现就我校教职员工职业行为规范明确如下。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发生有损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定不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跟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履行育人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秉持“同大精神”,敬业奉献,文明礼貌,维护学校声誉;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科学知识和工作技能,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得违反教育纪律,敷衍岗位职责,或擅自从事影响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衣着整洁,举止文明,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工作处置严格有序,依职尽责,及时高效,不得推诿扯皮、冷漠待人;严守工作纪律、会议纪律,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诚信,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始终保持良好的学术道德。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以权谋私。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