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6 号)和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和裁判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5〕276 号)的相关要求,做好我省组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备赛工作,现就选手报名和裁判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每个竞赛项目限推荐1名(团队项目为1队)选手及对应项目裁判员1名(世赛选拔项目和国赛精选项目裁判员分别推荐)。(可推荐选手项目见附件)
二、推荐要求
(一)选手报名要求
凡16周岁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 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均可报名参赛,选手报名时应在我省学习或工作至少满一年。国赛精选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
(二)裁判员报名要求
为做好选手备赛期间训练和国赛期间心理疏导及技术评判,推荐选手的单位要同步对应推荐1名技术水平高、参赛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赛前训练教练和国赛裁判人选。并要在前期与裁判员所在工作单位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其在时间、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裁判员推荐条件: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自愿承担大赛执裁工作,时间上有保证。严守竞赛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秉公执裁,不徇私情。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良好的本专业、职业理论知识、实操技能和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优先考虑。
4、了解掌握职业技能竞赛政策、工作规则和裁判方法,能准确、熟练运用。参与过国家级或行业(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执裁或其他技术工作。
(三)团体报名
请各学院、各部门在组织选手报名和裁判员推荐工作时,预先组成团队,成团报名。若选手为我校学生,请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若选手为我校教师,请报送至教师工作部。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推荐候选人员于4月15日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山西选手报名汇总表》(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山西裁判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及个人材料中涉及到的获奖文件或证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师工作科(行知楼1330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 李老师 刘老师
附件1.2 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和裁判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5]276号(1).pdf.pdf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山西选手报名汇总表.xls.xls
附件4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山西裁判推荐汇总表.xls.xls
教师工作部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