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部门:
根据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申报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晋社保局函【2018】19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在编人员2018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签字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一、确认内容
2018年在编在职人员,核对《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包括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起止时间、年工资总额、月平均工资等。
1.基本信息:重点核对本人身份证号码是否有误;
2.年工资总额: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82号),按照省社保局要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津补贴、特殊补贴和绩效工资。我校2017年工资总额(2018年缴费基数)计算方法为2017年1月-12月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补贴+教龄补+绩效工资总量,(其中薪级工资为2017年应发薪级工资,不是实发薪级工资)。
3.工资起止时间:按照2017年工资实际发放月数计算。
4.月平均工资:个人年工资总额除以工资实际发放月数。
二、确认要求
1.各学院、部门12月16日到人事处社保中心领取《申报表》;
2.对《申报表》中数据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须本人亲笔签名;
3.对《申报表》中数据存在异议时,不得在原表上修改,本人可到人事处复核;
4.签字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因涉及全校教职工后续养老保险业务的正常办理,请各学院、部门抓紧时间完成此项工作。
三、人事处社保中心电话
0352-7563230 马老师13623528821 杭老师18735231431
人事处社保中心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