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申报教师高级职称人员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
时间:2021-04-23 18:50:10点击:阅读量:

学院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称人员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申报教师高级职称人员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重的范围

申报(含转评)2021副教授的教师,在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不需进行查重检测,做为申报职称的支撑材料;在核心刊物以下发表的论文须进行查重检测,重合率低于20%的论文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支撑材料。

送检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学术论文。往年已经查重过的论文原则上不再重新检测。

二、查重需提供的材料

论文查重需要教师个人填写附件2、附件3,已发表但还未能在网上检测的论文同时需要填附件4并附论文原件,学院负责人填写附件1,未见原件的论文不予进行查重检测

三、注意事项

1、论文查重只针对申报(含转评)2021副教授的教师,每人最多查6篇。

2、提交方式:查重汇总表(附件1)需院长签字,加交职称办,所有表格电子版以学院名称为单位建立一级文件夹,以教师姓名为单位建立二级文件夹,用电子邮件发送到职称办邮箱:sxdtdxzcb@126.com

3、由于山西大学图书馆查重检测只在规定时间内开放,请务必按时上交,逾期后果自负。

4材料上报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12:00前

材料报送地点:人事处人才发展科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52-7563228

 

附件:2021查重检测附表.rar

 

职称办公室

202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