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2021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程序,今年职称评审增加“基层推荐”程序,基层推荐,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要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要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
我校基层推荐包括受教育主体的推荐评价和师德师风的考核评价等,个人申报须通过基层考察推荐后,方可参加评审,考察推荐包含学生评价、同行评议和所在单位推荐,量化依次占比为5:3:2,基层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天。
其中学生评价,主要指受教育主体的评价,参加评议的学生群体原则上以已经毕业的学生为主,具体参加评议的学生数量、年级由学院自行安排;
同行评议,主要指与申报人在一起工作的同行、同事,包括教研室的教师、学院的教师等,具体参加评议的同行数量、人员类别由学院自行安排;
所在单位推荐,是指学院党政班子成员的集体意见,主要以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推荐;
各学院基层推荐结果在本学院公示,公示在2021年12月11日前完成,公示结果及过程材料报人力资源工作部1337室。
附件2:基层推荐公示模板.doc
人力资源工作部
2021年12月6日